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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養師執掌
::營養師職掌::

一、建立學校午餐膳食計畫

二、食品的採購、驗收。

三、食物製備監督及供餐業品質管控。

四、餐飲製備場所衛生管理。

五、餐飲製備場所安全管理。

六、行政事務。

七、校園販售食品之管理。

八、營養教育之研究、宣導及執行。

九、學生營養狀況改善:辦理學生健康飲食行為監測,評估學生之飲食營養狀況並進行評估研究,並提出改善意見及學生個別需求的營養諮詢。

十、學童營養狀況評估、監測與改善之規畫與推動。

十一、協助及推動研究計畫。

十二、接受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之指派任務。

十三、其他交辦事項。